成武縣人民醫院探視、陪護制度
一、探視制度
(一)探視者要按醫院規定的時間探視(一般為11:00-13:00,17:00-19:00)。
(二)傳染病、流感患者、行動不便者、酗酒者、精神病者禁止探視、陪護。
(三)重癥監護室原則上謝絕探視,或根據實際情況定點短時探視。
二、陪護制度
(一)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家屬陪護者,需經主管醫師下達醫囑,原則上每床只限1人陪護,特殊情況(如手術、搶救、危重患者等)可留2人。
(二)陪護、探視人員應保持病室清潔、整齊、安靜,不高聲談笑,不隨地吐痰,不亂丟果皮、紙屑,不在病房樓內抽煙,不坐臥患者床鋪,不串病房;病房內只保留患者所需物品,其余物品及時帶離病房。
(三)陪護人員有事外出時,要告知值班人員,取得同意后方可離開病房。
(四)醫師查房、治療或換藥時,陪護人員要離開病房。
(五)陪護人員應節約水電,不在病房內使用電器。愛護公共財產,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。
成武縣人民醫院
2023年2月第4次修訂